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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度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公告

发表时间:2023-03-18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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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,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在面试前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写作能力测试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参加测试人员范围

按照《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中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宏观经济处职位的面试比例(1:3),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,合格人员参加写作能力测试。

二、测试形式

组织开展写作能力测试,考生根据给定的考题,现场笔答,答题时间为120分钟,字数不限。

三、评定标准

考生答题结束后,组织阅卷评分,向考生公布写作能力测试结果。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,低于60分,由公共评委进行二次评审,二次评审合格者进入面试,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。

四、测试地点和时间

测试地点: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办公楼111室(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-7)。测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
五、有关注意事项

1.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,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省政府大院,并到候考室签到。

2.考生不得携带与测试无关的任何物品进入测试现场。

3.测试期间,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,测试工具由省政府研究室提供。

4.测试期间全程录像。

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
2023年3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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